关于同意青浦绿色大米综合研发加工储运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的批复
QB5310000—2021—142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1〕295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11.03
上海青浦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调整青浦绿色大米综合研发加工储运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的请示》收悉。根据沪农委规〔201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原建设内容中的改建清理烘干车间、大米(米粉车间)、成品低温库、道路、硬化地面、总图给排水及消防等建设面积及内容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二、项目总投资由原批复3936.76万元调整为5445.12万元,其中超过原批复计划部分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三、请你公司自收到通知后,按要求抓紧落实相关手续。
四、项目最终核定投资金额及投资承担配比以市级部门财务决算批复为准。
特此批复。
附件:调整前后工程量、投资金额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