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佳欣“水八仙”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批复
QB5310000—2021—145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1〕300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11.10
上海青浦练塘农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上海佳欣“水八仙”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申请》收悉。根据沪农委规〔201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温室调整
因农民自留地未完成流转,房屋未能搬迁等原因,同意GWS8430连栋温室布局调整,调整后温室总面积减少32㎡,配套设施作相应调整。具体为北区6#温室核减3232㎡,1#-5#、7#、9#、10#局部调整后核增2528㎡;南区13#、15#-19#温室调整,核减9120㎡;补充区域新增21#-23#温室,核增9792㎡。总体布局方式详见附图。
二、库房桩基础调整
因库房周边道路不具备运输14米预制方桩的条件,经专家论证,同意将库房基础施工方案由静压预制方桩变更为钻孔灌注桩。
三、请你公司自收到通知后,按要求抓紧落实相关手续。
四、项目最终核定投资金额及投资承担配比以市级部门财务决算批复为准。
特此批复。
附件:1. 调整前总平面图
2. 调整后总平面图
3. 变更前后工程量及资金对比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