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2020年朱家角镇张马村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批复
QB5310000—2021—146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1〕30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11.10
上海朱家角角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2020年朱家角镇张马村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申请》收悉。根据沪农委规〔201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温室调整
因沈太路东侧温室离4A级旅游景区及民宅较近,同意整体移位,将沈太路东侧28192㎡的温室大棚移至邱张港西侧地块,温室面积不变;因莫家村江南侧部分腾地未完成,同意该区域温室整体移位,面积减少1440㎡。
二、路、沟、泵站等配套设施调整
同意沟渠路随温室布局做相应调整,合计调减主路590㎡、支路327㎡、1.5m深明沟185m、1.0m深明沟241m。因邱张港西侧地势低洼同意在邱张港西侧的旧排涝站更换一台新水泵。同意进棚坡道、穿路管涵、农田线路等进行局部微调。
三、请你公司自收到通知后,按要求抓紧落实相关手续。
四、项目最终核定投资金额及投资承担配比以市级部门财务决算批复为准。
特此批复。
附件:1. 温室变更对比图
2. 主路、支路变更对比图
3. 明沟变更对比图
4. 泵站变更对比图
5. 批复外工程变更对比图
6. 变更前总平面图
7. 变更后总平面图
8. 变更前后工程量及资金对比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