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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长效管理考核情况通报

QB5304000—2021—002

主动公开

青乡村振兴办〔2022〕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01.26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青浦区美丽乡村长效管理考核办法》(青府办发〔2020〕50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要求,区乡村振兴办完成了2021年度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长效管理考核评估工作,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针对2014-2020年度47个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综合年内开展的飞行检查、三大整治全年检查成绩、街镇自评及区级抽查考核等四项检查得分,形成了长效管理年度考核得分,综合评定结果为:34个村为“优秀”,13个村为“良好”(详见附件)。

二、资金奖补

按照A档(优秀)40万元/村•年、B档(良好)30万元/村•年和C档(合格)20万元/村•年的长效管理奖补标准,区级奖补资金共计1750万元(详见附件),纳入区“三大整治”办考核奖补范围。按照《考核办法》的精神,各街镇要按照不低于1:1的标准,落实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

三、工作成效

2021年度全区围绕“房、田、林、水、路、村”六大环境要素,全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持续推进“三大整治”,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各街镇加大了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工作力度,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得到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区级及以上示范村长效管理考核优秀率达72%,明显高于往年。

四、存在的不足

1.长效管理仍存在盲区死角等薄弱环节。村内整体环境能做到干净、整洁、有序,但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村宅间路、田间沟渠、河岸边等死角整治不到位,小广告乱张贴和宅前屋后存在乱堆物等现象时有返潮。

2.村民主体意识有待加强。长效管理主要依靠人,虽然近年来村民积极性有所提高,但还是存在部分村民公共意识淡薄,缺乏主动奉献精神,参与全村环境维护的积极性不高。

五、下阶段工作的要求

1.充分发挥奖补资金作用。依据《考核办法》要求,各街镇要加快落实镇级配套资金,切实发挥奖补资金效用,巩固好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实现长久美。

2.查缺补漏,落实好整改。各街镇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提高美丽乡村示范村长效管理工作水平。

3.做到示范引领。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过程中,美丽乡村示范村要勇当“排头兵”,尤其在美丽庭院(小三园)、杆线序化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特此通报。

 

附件:2021年度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长效管理考核结果

 

 

上海市青浦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