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的通知
QB5307000—2021—008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10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03.3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市乡村振兴办印发的《2022年度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和区政府印发的《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区乡村振兴办结合青浦实际,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详见附件),经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22年是民心工程收官之年,各部门、各街镇要切实提高工作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各街镇要切实加大工作统筹,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保障,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紧扣时间结点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取得预期效果。各相关部门要紧密协同、合力推进,加强对街镇指导和督促。
二、落实目标任务
各部门、各街镇要按照区级任务清单,结合2021年推进情况和实效测评、满意度测评中发现的短板和弱项,针对瓶颈难题加强攻坚突破,进一步量化目标,明确区域,确保可实施、可考核、见实效、显特色。
三、推进项目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将建设任务落实到镇、村。要加大资金保障,统筹各类财政性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创新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合理排定工程时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四、加强调度检查
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是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已纳入“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系统”实施目标管理,重点任务继续坚持“月调度月报告”,及时跟踪建设进展,对进度滞后部门和街镇加强工作督导和通报。建立区、镇两级全覆盖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对市级接龙检查、第三方暗访测评、村民满意度调研和区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销项整改。区乡村振兴办将每月推进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通报各部门、各街镇。
附件:2022年度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
上海市青浦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