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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青浦水源地水产养殖尾水、底泥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的通知

QB5301000—2021—037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97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06.22

青浦沙田湖水产养殖场:

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要求,2021年12月29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你公司实施的青浦水源地水产养殖尾水、底泥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建设情况汇报、查阅项目资料、实地现场查看,现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青浦区2018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第一批)批复》(沪农委〔2018〕281号)以及《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2号)精神,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266.7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828.88万元,区级财政资金552.59万元,自筹资金885.27万元。项目建设完毕后经审价审计及区级批准,实际完成投资1774.02万元,资金完成率78.26%。完蟹塘湿地、白对虾湿地、四大家鱼湿地改造、生态沟渠改造、湿地储水池、场地总体改造、鱼塘底泥处置等工程等。

二、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项目法人制、政府采购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等管理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并按要求开展了审价审计工作。

三、验收意见

从验收情况看,该项目建设流程比较规范,基本按照计划完成了项目建设,原则同意项目通过验收。项目结算金额为1774.02万元,实际金额及投资比例以市级财务决算批复为准。接下来,请你公司要加强对建成资产的管护,建立管护制度、明晰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建成项目资产的属性变更及处置应按照原项目审批程序报批。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