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复新增上海辉红农业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函
QB5303000—2021—018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247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12.26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新增上海辉红农业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辉红农业专业合作社地块,该地块位于香花桥街道东斜村,2019年于香花桥东斜村土地流转面积120亩,着重发展经济果林标准化种植(种植水蜜桃50亩、蜜梨20亩、橘子20亩、枇杷 10亩、无花果10亩),符合农业产业发展导向。鉴于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需要,需要配备生产管理用房、农资农具仓库、产品存储、产后包装配送等生产附属用房,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街道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街道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