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复09露地菜田建设设施农用地项目和台湾精品果园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函
QB5303000—2021—020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249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12.26
上海青浦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报09露地菜田建设设施农用地项目和台湾精品果园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函》(青农园〔2022〕11号)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09年度露地菜田建设设施农用地项目,原备案号为沪(青)设农批2015年19号,该设施农用地为2009年度露地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批复为青发改投〔2009〕940号)所建的仓库、管理用房和水泥场地等,在《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练塘镇长河村乡村单元(QPS3-0323)图则》中有落设施农用地(编号为N1-27),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用地标准,且目前仍作为生产物资的堆放仓库和管理房等使用。
台湾精品果园设施农用地项目原备案号为沪(青)设农批2014年007号,该设施农用地为园区小型建设项目所建的管理房、仓库和货物装卸场地等,在《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练塘镇双菱村乡村单元(QPS3-0317)图则》中有落设施农用地(编号为N1-16),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用地标准,且目前仍作为生产物资的堆放仓库、管理房和货物装卸场地等使用。
以上两个项目,由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停止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导致到期后未办理续备,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公司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