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使用和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的报告
QB5307000—2022—030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242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12.14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按照《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1〕1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沪农委〔2022〕44号)的要求,今年,青浦区任务清单为推进农村村庄改造、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等三大任务,我区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使用及任务清单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农村村庄改造
1.资金使用情况
村庄改造项目年度下达资金按照《关于下达2022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沪农委〔2022〕44号)为8382万元,为历年清算资金。截至目前,已使用8366.48万元,包括2018年项目611.3354万元和2019年项目7755.1446万元。
2.任务完成情况
(1)历年村庄改造项目。一是2018年村庄改造项目已于2021年底全部完成审计,年内主要是完成了资金清算工作。二是2019年村庄改造项目,整治类9个项目均已于2021年底完成审计,1个房建项目于10月完成审计,目前,除房建项目还有15.587万元尚未支付外,其余资金均已支付。三是2021年村庄改造项目,共涉及4个街镇8个行政村,项目已于2021年底完成,年内推进审价和审计工作,目前正在审计阶段,预计年内能完成审计。
二、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1.资金使用情况
美丽乡村示范村市级补助资金为1400万元,其中,400万元为2020年度市级美丽乡村清算资金,1000万元为2021年度市级美丽乡村奖补资金。2021年青浦区共获评7个示范村,奖补资金于3月通过区与镇财力结算方式拨付至获评街镇,区级财政垫付400万元。
2.任务完成情况
年初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本区2022年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及时传达市级工作要求,并对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基础上,共启动了17个村开展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经街镇申报、区审核同意,向市申报11个村列入年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储备名单。9月底,各村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经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议,正式向市申报了10个村参加市级评审评定。于10月21日和11月16日分两批完成了市级现场评定,目前,待市下达获评名单。
三、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1.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补助资金为6200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1000万元),目前已拨付6200万元,用于①4个2020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奖补资金清算300万元/村,共1200万元,于3月通过区与镇财力结算方式拨付;②2个2021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奖补资金清算1000万元/村,共2000万元,于10月通过区与镇财力结算方式拨付;③3个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奖补资金1000万元/村,共3000万元,于10月通过区与镇财力结算方式拨付。
2.任务完成情况
(1)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青浦区第四批乡村振兴示范村为重固镇新丰村和金泽镇岑卜村,围绕市级创建要求和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示范村建设工作,目前,2个村已基本完成创建任务,建设成效显著,已完成区级验收,待市级复核评估。
(2)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年初,经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领导审核同意,青浦区申报6个村创建2022年度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经评审,赵巷镇方夏村、练塘镇东厍村和重固镇回龙村列入创建计划,截至目前,按照市级建设清单,3个村总体进度约为14%,预计年底能达到20%,符合市级目标要求。
特此报告。
附件:青浦区2022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