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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浦区2023年农经工作要点》的通知

QB5306000—2023—009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3〕55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03.2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级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的文件精神,紧扣本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特制定《青浦区2023年农经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青浦区2023年农经工作要点

2023年我区农经工作要按照中央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沪府办规〔2022〕2号)文件精神,紧扣本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等方面,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扎实工作实效,积极探索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摸清家底,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以实现“盘活集体‘三资’、提升统筹发展能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这一工作目标,以健全完善台账制度为抓手,进一步摸清农村集体企业、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可以用于出租的物业资产、土地补偿费等集体存量资金。主要包括:

1.继续摸清镇级农村集体企业现状,建立企业台账。以工商登记为依据,全面掌握各街镇镇级企业现状,对存续并正常运作的企业,理顺与经联社之间的投资关系和股权结构,其中:一级公司全面完成变更登记;二、三级公司完善股权结构,需要变更登记的加强跟踪落实。对存续但停止运作的“僵尸”企业,明确管理主体,有条件的及时办理企业歇业手续。对吊销未注销的企业,清理银行账户、证章统一保管,并建立备查账,有必要的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2.继续对镇级经营性物业资产开展排摸,建立不动产资产台账。以镇级产权制度改革时的清产核资结果为基础,结合年度资产清查情况,全面掌握街镇各镇级企业用于租赁的物业资产现状,由资产公司归总后,结合街镇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思路,提出资产经营管理方案,并合理拟订资产权属转移登记计划。在排摸物业资产的同时,对出租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一次性买断使用权以及暂时闲置的)也一并开展排摸。

以上台账建立后需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台账管理和制度的实施由街镇经联社负责,具体工作建议由资产公司承担,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镇级经营性物业资产原则上集中至经联社或资产公司,由资产公司对整合盘活进行统一谋划,进一步提升集体资产、资源统筹能级。

3.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金清查工作,不断规范集体土地补偿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升农村集体资金统筹能级。在推进土地减量化工作中,对集体的补偿除地上建筑物资产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须合理体现。

(二)深化改革,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

在全面摸清家底、健全完善台账制度的基础上,有序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主要包括:

1.全面完成街镇经联社建账工作,在夏阳街道开展经联社规范运行基础上,再推动2-3个街镇开展经联社规范运行。

2.指导街镇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行,在徐泾、重固、夏阳三街镇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其它街镇全面开展,确保50%以上的村经济合作社实现规范运行。

3.抓实集体经济组织指导监督工作。在重点抓好村级组织农经监督工作的同时,有序开展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一是根据《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项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二是结合历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对村级组织的在建工程、债权债务、经济合同、资产处置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开展指导监督,并作为农经年度常态化工作。区农经站实施指导监督的村居每年不少于20个。三是根据近年来村级组织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趋势,对村级组织组建的企业等单位开展调查,了解掌握村级所属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视情建立村级企业台账。

4.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审批管理制度。在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预审备案制度,明确民主决策程序,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一是对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在提交民主决策前,须报街镇集体资产监督委员会预审备案。二是涉及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收支管理、收益分配等需由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按有关程序决定前,须报村党组织研究讨论。三是加强村“两委”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专人保管及台账登记管理。四是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持续完善“三资”监管平台功能,推动做到“三资”管理规范透明、数据信息及时更新。

5.完成街镇经联社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有序推进赵巷镇、华新镇、朱家角镇、香花桥街道、徐泾镇、白鹤镇、金泽镇、盈浦街道经联社换届选举工作。

(三)跟踪督导,确保造血和帮扶工作常态长效

1.进一步梳理街镇、村两级农村集体经济“造血”项目。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存在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助推我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继续做好农村综合帮扶相关工作。持续开展(2018-2022)农村帮扶生活困难农户帮扶工作,认真落实生活困难农户认定和帮扶措施。继续关注第一轮农村综合帮扶项目的运营情况,推进落实帮扶项目收益分配制度,确保上一轮薄弱村帮扶收益不减少。

二、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

(一)履行好农民建房相关职能

以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资格为着力点,着力推进以下具体工作:

1.在金泽镇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上海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的应用,拟下半年启动。

2.全面启用完善后的农民建房申请审批流程和材料模板,结合系统应用开展业务培训,在全区面上推开。

3.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确保系统内我区的宅基地数据信息符合市农业农村委业务管理部门要求,3月启动,6月底完成。

(二)继续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及其农房的盘活利用工作

1.在去年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实地走访,根据不同的盘活利用模式有针对性地挖掘提炼盘活案例,在已经形成的5个案例基础上再形成2-3个案例。

2.结合宅基地系统应用情况,探索推动我区闲置宅基地及其农房通过系统平台进行公开流转,在现有农村产权市场基础上,逐步形成我区农村宅基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

三、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一)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主要做好延包期内农村土地承包变更合同的网签工作,推动提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持续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

继续落实土地经营权对外流转合同签订及流转费收取情况通报工作,形成与涉农补贴紧密联结的工作机制。

1.持续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管理。继续对全区村掌控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梳理,进一步强化土地流转合同的管理和监督,完善监督机制。以“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地流转合同100%及时录入平台,不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应签尽签(用地信息100%建立备查账)”为工作目标,将流转合同管理工作抓好、抓实。

2.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工作机制。着重解决组织流转交易活动的及时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流转交易和合同管理及时衔接。探索并推动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底价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

3.继续加强土地流转费收支管理。完成2022年全区土地流转费收取情况的清理工作。同时进一步梳理历年(2013-2021年)土地流转费欠款主体的具体情况,掌握欠款主体的用地规模、土地用途以及应对措施等信息,指导街镇提出分类处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