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QB5307000—2023—004
主动公开
青乡村振兴办〔2023〕9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03.28
各成员单位:
为提升我区乡村治理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现将《青浦区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青浦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青浦区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区乡村治理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我市开展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通知》(沪农委〔2022〕248号)和《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与中央、市委关于推进农村基层减负增能、减轻农民负担和乡村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开展本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和在乡村治理中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方法进行治理工作并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挖掘乡村治理典型案例,规范村级组织权力运行,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及乡村治理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重点培育工作
1.迎接复核评估。市农业农村委定于今年2月至4月对我区2021年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重点培育单位华新镇叙中村、练塘镇徐练村、赵巷镇中步村、重固镇章堰村组织开展复核评估工作。复核评估内容包括:培育村乡村治理工作综合水平评价、培育村培育提升工作评估。区级工作组做好统筹协调及评估指导工作,相关街镇责任科室、培育单位应根据《上海市乡村治理规范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村级)2022年试行版》和相关通知精神做好乡村治理工作综合水平自我评价总结。具体评审时间安排根据市农委要求另行通知。
2.做好培育提升。区级工作组将在2023年第四季度对2021年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重点培育单位重固镇;2022年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重点培育单位华新镇杨家庄村、练塘镇东庄村、夏阳街道塘郁村、赵巷镇和睦村和朱家角镇张马村开展年度重点培育单位培育工作总结评审,包括现场评审、总结培育成果、提出评审意见、制定提升工作方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总结评审结果将于2023年底前完成。
3.开展申报遴选。具备较为扎实的乡村治理工作基础且有意愿开展乡村治理水平提升工作的街镇、行政村,可申报2023年重点培育单位。相关街镇组织填写重点培育单位申报表,并对照《上海市乡村治理规范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乡村治理特色提升任务,制定培育工作方案报送区级工作组。培育工作方案要聚焦特色提升任务,明确提升目标和实施路径。区级工作组对申报单位资格和培育工作方案进行初审评分遴选,确定本年度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重点培育单位申报名单并统一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具体评分遴选时间根据市农委要求另行通知。
(二)扩大积分制、清单制示范工作推广应用
继续推进2022年乡村治理积分制示范基地培育单位朱家角镇张马村、练塘镇东庄村、夏阳街道塘郁村的培育提升工作,2023年进一步扩大积分制示范推广应用,总结乡村治理工作案例并加强宣传督促。通过有效积分制管理实践,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探索形成符合本区农村实际、切实管用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典型引领,将乡村治理积分制示范基地创建作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抓手,及时总结经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完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乡风文明水平。
开展乡村治理清单制试点工作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重固镇清单制内容,做好总结归纳,形成清单制典型案例。下一步将根据市农委的要求在全区继续开展清单制试点工作,培育乡村治理运用清单制试点镇、村。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落实乡村承担事务清单和村委会协助行政事务清单,完善村级事务公开清单。
(三)开展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根据《青浦区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安排,各街镇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全面落实“推进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推进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结合创建工作大力弘扬农村文明新风尚,加强村规民约与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建设,开展农村运用积分制推广工作推进移风易俗,集中公益服务点建设行动,弘扬家庭美德推进移风易俗进家庭”七项工作措施,开展常态化巡查和督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农民群众身边的移风易俗先进典型,推动移风易俗观念深入人心,营造移风易俗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各部门重点工作的开展,有效遏制陈规陋习在部分地区持续蔓延势头,明显减轻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在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区、镇、村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优秀传统美德得到更好弘扬传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
三、工作机制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区乡村振兴办与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本工作方案实施,结合各方工作实际完成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相关内容;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工作推进上报和考评;各街镇要发挥乡村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具体落实以上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考核力度,强化工作保障。区乡村振兴办将乡村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本年度对街镇的乡村振兴考核中,以促进乡村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各街镇、村要充分认识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探索新措施、新办法,全面履行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三)总结工作成果,加强宣传推广。各街镇要及时总结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梳理治理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相关部门要加强创建成果的推广运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经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我区乡村治理能力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