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2021年“三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的通知

QB5302000—2023—021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3〕75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05.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关于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9〕8号)及《关于持续推进本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青农委〔2019〕92号)精神,为进一步引导、鼓励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防止秸秆焚烧产生环境污染,本区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给予资金50元/亩的资金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30元/亩,区财政补贴20元/亩;对收购水稻秸秆并实施秸秆离田利用的单位,按照实际秸秆利用量,给予300元/吨资金补贴,其中市补贴240元/吨,区补贴60元/吨;对收购茭白秸秆并实施离田利用的单位,按照实际秸秆利用量,给予25元/吨的资金补贴,其中市补贴20元/吨,区补贴5元/吨。

在各街镇完成水稻秸秆综合利用汇总、初审、公示和上报的基础上,经区农委审核、市农委核实,认定2021年全区水稻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共计7660254.5元,其中:市财政补贴4948632.5元,区财政补贴2711622元。

其中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17956.25亩,补贴资金5897812.5元:市财政补贴3538687.5元,区财政补贴2359125元(见附件1);水稻秸秆收集综合利用3576.92吨,补贴资金1073058元:市财政补贴858443元,区财政补贴214615元;茭白秸秆收集综合利用27576.31吨,补贴资金689384元:市财政补贴551502元,区财政补贴137882元(见附件2)。

2021年“三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授权区农技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拨付到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资金拨付情况将在“青浦三农”APP等网络平台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1.青浦区2021年“三秋”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与补贴资金表

2.青浦区2021年“三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补贴资金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