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农业农村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QB5308000—2023—015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3〕84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05.22
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根据《青浦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区农业农村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区农业农村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区安委会制定的《青浦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委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农业领域风险特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全面落实我委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突出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农业企业、渔民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渔船船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排查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守牢渔业、农机“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农业农村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涉及安全生产的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为组员。专项行动由办公室组织牵头,传达区安委会要求,制定行动方案,汇总行动推进情况。产业科、种养业科、农机中心、水产站、农安中心、执法大队配合办公室,负责各条线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四、专项行动整治重点事项
(一)渔业船舶
1.渔业船舶上救生设备缺失或处于不良好可用状态;
2.渔业船舶航道内作业及超载航行、作业;
3.渔业船舶非法载客;
4.台风、雷暴等自然灾害期间,不服从管理部门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停航、撤离或转移等决定和命令,未及时撤离危险水域。
(二)农业机械
1.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非法改装(加装油箱等)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如收割机两侧防护板、拖拉机后视镜、灯光设备等)、手扶拖拉机超载行驶。
2.农机仓库、油库、维修间电线电路是否安全,机库内是否存放危险品(柴油、汽油等),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等;油库内电路、消防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油物料是否混放,通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
3.粮食烘干点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上岗。消防器材数量、种类和烘干能力是否相适应。烘干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品。烘干设备是否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有无相关记录。烘干设备运行期间是否有24小时值守制度。
五、加强培训,宣传发动
执法、检查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点掌握渔业、农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对农业企业和重点监管对象全覆盖宣贯。
六、统筹推进,总结提高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
(二)宣传指导(2023年6月底前)。将整治内容面向所有监管对象全覆盖宣贯,农业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各相关部门对重点企业、对象开展指导,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底前)。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配合办公室推进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边整治边梳理边总结,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行动期间需定期报送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注重梳理本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特色亮点和成效,总结和宣传材料报给办公室朱昱淳(联系电话:5972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