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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复新谊村农业仓库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函

QB5303000—2023—014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3〕120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06.28

华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报新谊村农业仓库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新谊村农业仓库项目坐落于青浦区华新镇新谊村,服务水稻范围206.2亩,符合产业发展导向。鉴于农业经营主体日常生产管理中需要配备库房、管理用房等设施,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复函。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