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青浦区水产养殖绿色生产考核的通知
QB530200020230044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3〕159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09.01
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为全面推进我区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推动渔业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专项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的通知》(沪农委〔2023〕24号)的任务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水产养殖绿色生产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标
各街镇根据2023年度绿色生产任务要求及水产养殖实际情况上报的《2023年水产养殖绿色生产养殖户名单》中所有养殖场(户),合计水面积16773亩。
二、考核方式
按照《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对相关水产养殖场(户)进行考核,对现场环境和台账资料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的结果在《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考核表》进行打分,总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
三、考核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3日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在全区公布,通过考核的水产养殖场(户)将获得相应奖补,奖补标准为100元/亩,采取“先建后补”方式,2023年完成面积的奖补资金将在2024年拨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委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委种养业科、执法大队、水产站负责人员与相关街镇农服中心水产专管员为组员的联合考核组开展考核,请各街镇协调现场考核各项事宜。
(二)强化工作落实:请相关单位和街镇农服中心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积极准备,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抓紧组织好各养殖场(户)准备迎检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