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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QB530400020230004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3〕224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11.14

区法治政府办: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我委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我委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年度重要工作,及时制发《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青农委〔2023〕60号);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分管副主任担任工作专班负责人。

(二)认真学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深刻论述、实践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学促学作用,持续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法治轨道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内容列入专题学习。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下培训主要有:委内建立“助力乡村振兴之青农论坛”对内讲台,每季度开展一次讲座,委内行政审批人员、执法队员对业务领域内的法律法规运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进行探讨,邀请资深律师讲解行政法、《民法典》等;参加本区相关单位召集的“互联网+监管”、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优化营商环境等培训;参加市农业农村委组织的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渔业执法培训、农药经营法律法规培训、行政审批培训等。线上培训以“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为主,人均完成40多个学时。

(三)强化文件审查,规范决策行为。开展2018年度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通过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切实解决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新上位法之间存在的矛盾,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合理合法,更好地服务于我区乡村振兴工作。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将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到重大行政决策的起草、公开征求意见、法治审核、会议讨论、可行性分析、正式发文、决策解读等全过程和各方面,并按照实际需求召集相关单位、法律专家进行论证。持续完善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建议、法治审查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坚实基础,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要求凡合同签订必经合法性审查,重大项目合同必经会议讨论决定。

(四)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模式。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不少于两人参与的原则,通过纸质、音频、视频、照片等载体,完整记录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固定相关证据。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综合素养,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形象好、业务强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活动,形成常态化机制。委执法大队主动对接吴江区、嘉善县、昆山市农业执法部门,打造渔政领域“3+1”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四地齐抓共管的农业执法新模式。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执法方面的制度数年来未曾更新,在新的发展形势与新的工作要求下,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应当进一步优化。

二是农业领域法律法规更新较快,执法队员、行政审批人员应当持续加强学习,对新法、新制度紧抓落实,从执行和监督两方面共同推进,特别是在依法行政和兼顾效率方面仍需找到更好的平衡点。

三是过去常用的拉横幅、发放宣传册、播放PPT等常规普法手段已不足以应对农业农村新形势、新局面。我们要及时推陈出新,结合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农机安全活动、春耕备耕等重要农业活动,围绕农民群众关注度高、与日常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传。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宣传方式,将普法活动延伸到更多群众中去,引导群众学习农业领域的法律法规。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度,委党组书记、主任坚持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法治轨道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内容,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并坚持带头学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学促学作用,持续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借助“青农论坛”开设法治讲堂,强化委内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坚持尊法守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要求全委机关干部在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内开展工作。指导机关党委、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执法大队做好农业领域法治宣传工作,加大普法力度,坚持送法下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学法氛围。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根据《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文件要求,我委将从以下几方面推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依法决策。

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加强重点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科学制定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做好往年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严格落实重大事项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各环节、全过程合法合规。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防范法治风险和决策风险中的作用,加快推动公职律师从无到有,做到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应设尽设。

(二)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执法方式。

一是加强联合执法、协作执法,持续加大委执法大队与吴江区、嘉善县、昆山市农业执法部门的合作力度,拓宽共管领域,进一步加深四地齐抓共管的农业执法新模式,并形成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二是建立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大力提高行政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健全移送案件办理结果反馈机制。三是根据市区两级要求,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建立健全农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机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合法的同时兼顾合理,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做好送法下乡工作,深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二是巩固农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成效,规范“互联网+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以事中事后监管监督行政审批工作,切实优化涉农领域营商环境。三是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官方网站、“青浦三农”公众号等及时公开涉农信息、惠农政策,强化农机购置、美丽乡村等重点领域公开,做好一年一度的政府开放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