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同意担任上海市青浦练茭水生蔬菜研究所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

QB530300020230031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3〕228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11.17

上海练塘叶绿茭白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恳请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作为上海市青浦练茭水生蔬菜研究所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已收悉,根据民政部门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经我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同意成立“上海市青浦练茭水生蔬菜研究所”并担任业务主管部门,研究所业务范围:水生蔬菜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农业科技及水生作物专业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产品种苗的培育推广(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请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程序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章程开展活动。

特此批复。

附件:关于恳请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作为上海市青浦练茭水生蔬菜研究所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