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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泽镇人民政府填没金苑农副产品公司水产养殖1场鱼塘申请的复函

QB530200020240012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4〕64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04.03

金泽镇人民政府:

你镇《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金泽镇水产一场鱼塘实施复耕申请的函》(青金府函〔2024〕3号)我委已收悉。针对函件中提出的填没金泽金苑农副产品公司水产养殖1场的鱼塘用以承接华为上海青浦研发湖区开挖土方的请示,经我委审核和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同意。请你镇按照保留鱼塘占一补一的原则另选不低于375.03亩面积的鱼塘调入规划保留范围,提交“占一补一承诺函”并落图确认,确保本区渔业生产空间不受影响,规划调整后,及时向区规资局报备,同时做好鱼塘填没的补偿、安置等工作。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