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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鹤镇江南村五韵蔬菜种植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复函

QB530300020240007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4〕83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05.09

白鹤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新增青浦区白鹤镇江南村五韵蔬菜种植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白鹤镇江南村五韵蔬菜种植项目设施农业用地位于白鹤镇江南村,服务面积311亩,主要以蔬菜、番茄为主。鉴于标准化、规范化生产需要,提升基地综合生产服务能力,需要配备库房、管理用房、废弃物处理设施、停车场等生产附属设施,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