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生态猕猴桃生产基地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复函
QB530300020240017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4〕165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08.14
金泽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报青浦区生态猕猴桃生产基地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宝田农业专业合作社位于金泽镇南新村,服务面积280亩,主要以猕猴桃种植为主。该项目为2020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鉴于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需要,需要配备生产车间、管理用房等生产附属用房,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建议方案内涉及的构筑物严格按要求控制高度。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