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家角镇青浦沪鼎强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复函
QB530300020240019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4〕182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08.23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新增青浦沪鼎强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沪鼎强农业专业合作社,位于朱家角镇周荡村9组,流转土地面积67亩,主要以果树、水稻为主。鉴于标准化、规范化生产需要,提升基地综合生产服务能力,需要配备生产车间、库房、管理用房、废弃物处理设施等生产附属设施,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