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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夏阳街道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调整的通知

QB530200020240038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4〕203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09.18

夏阳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青浦区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沪农开办〔2014〕15号),2014年度夏阳街道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700亩,项目计划总投资976.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4.9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527.24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183.05万元,自筹资金61.01万元(由区财政解决)。该项目于2015年12月竣工,2016-2017年先后完成审价和审计,2018年11月通过区级验收。

根据2018年3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生态廊道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8〕15号),区发改委于2019年1月同意实施天马处理厂周边重点生态廊道项目建设,该项目区占用综开项目520亩,涉及工程费用185.1468万元(最终价格按市验收意见清算),包括电灌站、水泥明沟、水泥道路、窨井等。

为确保2014年度夏阳街道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市级验收,结合青松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现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调整综开项目建设面积。请夏阳街道做好占用农田的工程量资金汇总工作,退回综开专户的费用经核定后在夏阳街道已收到的生态廊道项目前期补偿费用中列支。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