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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青浦区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镇级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2024年第二批)的通知

QB530700020240008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4〕22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10.11

金泽镇人民政府:

根据《青浦区美丽乡村建设区级试点专项资金奖补办法修订意见》(青农委〔2017〕71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你镇提交的关于申请陈东村和南新村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镇级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的相关材料(青金府函〔2024〕67号),现下达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自筹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共计394.52万元(详见附件)。专项奖补资金通过区对镇财力结算下达。支出科目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