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长三角花仙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复函
QB530300020240040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4〕250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11.04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新增长三角花仙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长三角花仙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上海国森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和经营,位于朱家角镇薛间村和安庄村,服务范围1000亩,主要以花卉种植为主。鉴于标准化、规范化生产需要,提升基地综合生产服务能力,需要配备管理用房、配电房、泵房、废弃物处理场地、道路等生产附属设施,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