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青浦区狂犬病免疫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QB530200020250001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5〕6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01.07
各动物诊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推动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着力提升狂犬病免疫覆盖面,按照合理布局、方便接种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委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狂犬病免疫点认定评审工作。为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青浦区未获得狂犬病免疫点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备有效《动物诊疗许可证》,且经营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动物诊疗机构。
2.具备8m2以上独立的免疫室,免疫室与诊疗场所相对隔离,并配备狂犬病免疫必需的冰箱、电脑、网络等设施设备。
3.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量化评级,上两年度达到B级(含)以上或上一年度达到A级。
三、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申请单位盖章)
1.书面申请(见附件1);
2.《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3.动物诊疗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免疫负责人和免疫操作人员身份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4.动物诊疗机构平面布局图,对免疫室面积、位置、进出通道进行标注。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自愿提出申报,填写《青浦区动物诊疗机构狂犬病免疫点申请表》(见附件1),并准备好申报材料,送至辖区街镇动物防疫部门(见附件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
2.各街镇动物防疫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送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3.通过初审的动物诊疗机构,按照《青浦区动物诊疗机构狂犬病免疫点现场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2)准备现场评审材料。
4.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统一组织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审结果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五、结果公示
对拟认定的2025年度狂犬病免疫点名单在“青浦三农”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结束后,认定的免疫点领取并悬挂证书后,依法开展狂犬病免疫接种工作。
附件:1.青浦区动物诊疗机构狂犬病免疫点申请表
2.青浦区动物诊疗机构狂犬病免疫点现场评审材料目录
3.各街镇动物防疫部门通讯录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