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重固镇新丰村录海蔬菜种植项目配套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复函
QB530300020250005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5〕26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02.05
重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青浦区重固镇新丰村录海蔬菜种植项目配套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录海蔬果专业合作社,位于重固镇新丰村,服务面积326亩,主要以蔬菜种植为主。鉴于规范化生产种植需要,提升基地综合生产服务能力,需要配备库房、管理用房、生产车间、货物装卸场地、水电热气设施等生产附属用房,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