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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华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的批复

QB530100020250015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5〕133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07.25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华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根据《关于青浦区2025年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的批复》(沪农委〔2025〕189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浦区华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实施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四、实施地点:青浦区华新镇叙中村、新谊村、秀龙村、北新村、白马塘村、陆象村、马阳村。

五、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910亩,其中新建面积910亩。

六、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设施、泵房设施等。

七、项目总投资844.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6.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53万元。投资来源:市级财政590.86万元,区级财政253.23万元(详见附件1)。

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招标采购过程应杜绝不平衡报价。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自批复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按照《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4号),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确保项目早日建成。

接文后,请按规定办理各项相关手续,以利工程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青浦区华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