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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度农机购置项目补贴资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通知

QB530200020250049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5〕203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12.0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为推进本区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上海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沪农委规〔2024〕5号)、《上海市持续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沪农委规〔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实际,经研究,对列入202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数量和资金

列入青浦区2025年度购机补贴项目农机具共235台(套),总补贴资金184.2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66.772万元,市级财政补贴资金17.48万元(详见附表1)。

列入青浦区2025年度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项目农机具4台,总补贴资金2.652万元,其中2台提前报废国二农机使用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72万元,2台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为提高报废补贴标准的农机,使用国家长期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共1.08万元(详见附表2)。

二、补贴对象、要求和标准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是在本区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用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用户包括:1、本市户籍个人;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剩余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须提供有效操作证件。

三、操作程序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透明的原则,各街镇农业主管部门初步核实补贴对象资质条件等申请信息,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组织和农户在镇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各街镇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向区农业农村委提出购机申请再办理有关购机手续并组织开展实地核验工作。资料审查及实地核机无误后,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授权区农业农村委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到补贴对象,资金拨付情况将在“青浦三农”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1.青浦区2025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汇总表

2.青浦区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汇总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