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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上海西岑轲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实施青浦区金泽镇西岑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复函

QB530500020260004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6〕4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03.26

金泽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确认上海西岑轲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实施青浦区金泽镇西岑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函》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本次参与合作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上海西岑轲创科技有限公司,确认为金泽镇镇级农村集体企业。

二、本次城中村改造,根据《关于本市开展“城中村”地块改造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按照《青浦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单位竞争性准入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认长三角西岑科创经济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为项目合作主体,与金泽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海西岑轲创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改造,并完成项目公司注册,出资比例分别为90%、10%。

我委接受以上备案,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