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青浦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
QB5306000—2021—006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13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08.04
青浦区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沪府办规〔2022〕2号)的文件精神,为发展和壮大我区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拟建立青浦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的领导牵头,成员由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房管局等9个部门组成。7月,区农业农村委下发了《关于建立青浦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最终形成了送审稿,现送区政府审议。如无不妥,经区政府相关领导同意后,提请以区政府名义正式下发。
特此请示。
附件:1.关于建立青浦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送审稿)
2.意见反馈汇总表
(建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