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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青浦区农村公共服务及产业用房手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

QB5307000—2021—015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74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05.27

青浦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公共服务和产业用房手续办理,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固定资产合法化,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引入社会资本发展农村产业夯实基础,计划先行先试,优先针对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过程中新建、翻建等公共服务及产业用房开展土地、建设及产证办理等相关手续补办工作。根据517日区政府召开的乡村振兴项目土地办证等相关工作专题会议要求,为高效推进手续补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拟建立工作专班,现提请成立青浦区农村公共服务及产业用房手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如无不妥,请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特此请示。


附件:1. 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农村公共

服务及产业用房手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代拟稿)

2. 乡村振兴项目土地办证等相关工作专题会会议纪要

3. 关于成立领导小组征求意见反馈事宜的情况说明

 

(建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