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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浦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78号

2022.06.01


2022年青浦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2〕68号)和《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沪委发〔2018〕35号)文件要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时代农民,培育符合乡村振兴战略新需求的青浦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和青浦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建设,以乡村振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为重点,深化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以提高全产业链技能、乡村建设治理服务水平和提升培育质量为关键,培训与教育并举,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主要任务

围绕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保供、农业绿色发展、金融服务、电商、直播带货等乡村全产业链等重点,结合青浦区发展需求开展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围绕实施乡村建设、乡村规划、乡村治理等,开展普及三农政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调解仲裁、信息电商、文旅体育等方面培训,培养农村社会事业专业人才队伍。2022年青浦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目标任务为130人(附件1),其中列入乡村振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100人,高素质农民继续教育30人。充分利用好青浦区农民培训管理平台,规范审核、复核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培育对象遴选。各街镇要紧密围绕乡村振兴、产业需求、稳粮保供等重点工作,深入排摸、遴选培育对象,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的能力提升、种养能手技能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引导鼓励女性和青年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

(二)培育手段拓展。按照人才发展和产业主线需求,开展分层分类精准培育。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线上培训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训的重要形式,有条件的情况下结合线下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培训。经营管理型120课时,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和继续教育均为56课时。鼓励田间学校创新教学方法,开展知识技能竞赛、以赛代训等,丰富教学形式,改进培训模式,提高教学效果。

1.线上培训。以网络课程课件学习、线上辅导等为主要形式开展。

2.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3.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现场观摩、实地体验、动手操作、现场交流、孵化指导等。

(三)培育体系延伸。各街镇要遴选出优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鼓励他们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等教育培训场所,参与培训工作。

(四)培育资金管理。

1.资金补助标准。专业生产型培育1000元/人;技能服务型培育1000元/人;继续教育培育1000元/人。

2.资金使用范围。经费可用于培训全过程,包括需求调研、农民课堂培训、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教师授课费用、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

3.资金使用规范。各涉训田间学校须按照培育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有关标准,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并于项目结束后,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农民培育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各街镇对辖区内田间学校、实训基地负监管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做好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以及日常的督查指导工作。各街镇要做好项目的宣传发动、学员遴选、培训监管、跟踪服务等。各田间学校、实训基地须进一步规范培训程序,建立健全培训资金管理、培训责任、档案管理、培训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制度。

(二)进行绩效考核。区农业农村委将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区重点工作和青浦区乡村振兴考核中,各街镇要根据“2022年青浦区各街镇乡村振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分解表”(附件2),明确目标,深入排摸,加快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开展典型宣传。各街镇要注重收集在高素质农民培育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典型事例。并通过微信、网站、APP、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