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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农作物生产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0〕192号

2020.10.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制订的<青浦区农业绿色生产发展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府办发〔2020〕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制定了《青浦区农作物生产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青浦区农作物生产补贴实施细则(2020 -2022年)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青浦区农作物生产补贴实施细则2020 -2022年)

为进一步提升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根据市、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将原水稻和蔬菜各类生产性补贴整合为农作物生产补贴,并形成本实施细则,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水稻生产补贴对象为本区范围内从事水稻生产的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其中,机插秧、机直播补贴对象为本区范围内从事机插秧、机直播作业的经资格认定的农机服务组织。

蔬菜生产补贴对象为本区范围内常年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其中,蔬菜补贴对象为年度种植10亩以上(含10亩)的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对象为6月1日至8月31日种植绿叶菜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方式

除水稻和蔬菜农药、水稻良种补贴实行物化补贴外,其他补贴实行现金补贴方式。现金补贴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物化补贴如涉及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街镇定点供应。

三、补贴标准

(一)水稻生产补贴

1.水稻种植补贴。包括原水稻种植补贴、水稻农资综合补贴和烘干补贴,补贴标准为320元/亩,中央、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2.水稻良种补贴。水稻良种实行物化补贴,其中,常规稻36元/亩,杂交稻60元/亩(不足部分农户自筹)。

3.水稻农药补贴。水稻重大病虫害药剂由政府免费统一供应,街镇(农业园区)配套30元/亩,其余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4.机插秧和机直播补贴。机插秧补贴150元/亩,机直播补贴50元/亩,其中,分别由街镇(农业园区)配套45元/亩和15元/亩,其余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二)蔬菜生产补贴

1.蔬菜种植补贴。对蔬菜种植补贴对象补贴80元/亩,对“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对象补贴120元/亩,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2.蔬菜农药补贴。按150元/亩标准实行物化补贴,其中,农户自筹60元/亩,其余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3.“夏淡”绿叶菜专用肥补贴。按40元/亩标准实行物化补贴,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四、负面清单

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农作物生产现金类补贴享受资格:(1)有秸秆焚烧火点;(2)田间乱搭乱建棚舍和违规棚舍;(3)食用农产品农残检测超标。

五、工作要求

(一)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按照《青浦区农业绿色生产发展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应按照区农业农村委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补贴资金申报、资格审核、核查公示等工作,及时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本区农作物生产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各街镇要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提高生产积极性。

 

附件:青浦区水稻机械化生产农机服务组织资格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