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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涉农经营主体抗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2〕70号

2022.05.04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为支持本区规模化涉农经营主体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全面保障区内涉农经营主体在保供期间生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青浦区全力抗疫支持复工复产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府规发〔2022〕1号)和《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业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农委〔2022〕68号)有关精神,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了《青浦区涉农经营主体抗疫保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2年5月4日

青浦区涉农经营主体抗疫保险实施方案

为全面保障本区涉农经营主体在保供期间生产安全,降低疫情引起的营业中断损失,消除疫情传播等潜在风险隐患,根据《关于印发〈青浦区全力抗疫支持复工复产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府规发〔2022〕1号)和《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业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农委〔2022〕68号)有关精神,制定青浦区涉农经营主体抗疫保险实施方案。

一、保费补贴对象

1.列入2022年疫情封控期间经市农业农村委认定的保供企业名单内的蔬菜(含菌菇)生产主体。

2.列入区农业农村委公布的青浦区2022年绿叶菜生产核心基地名单的生产主体。

二、保险责任

抗疫保险主要保障内容为:对涉农经营主体因新冠肺炎疫情等法定传染病引起的生产经营中断损失、防疫费用、隔离费用、员工确诊、雇员工资进行保障。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

1.保险金额: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雇员人数等情况制定。共设有五档:

方案一:各项保障保险金额合计4万元,最高保障人数5人,基准保费5千元;

方案二:各项保障保险金额合计8万元,最高保障人数10人,基准保费1万元;

方案三:各项保障保险金额合计16.6万元,最高保障人数10人,基准保费3万元;

方案四:各项保障保险金额合计33.8万元,最高保障人数20人,基准保费6万元;

方案五:各项保障保险金额合计60.3万元,最高保障人数30人,基准保费10万元。

2.保险费率:由保险人按照经保险监管部门报备同意的保险费率执行。

四、赔偿处理

保险理赔根据保险条款,按照属地街镇政府、现代农业园区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赔偿。

五、保险期限

考虑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保险保障期限为1年。

六、保费承担比例

保费由投保对象承担50%,区级财政给予50%保费补贴,单户补贴上限为5万元。

七、其他事项

1.禁止违规投保等有关情况,保险经办机构或生产经营主体存在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除责令改正并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区农业农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开展审计、绩效管理等工作,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