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2022年度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方案》的通知
QB5306000—2023—004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3〕22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02.0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青浦区2022年度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青浦区2022年度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方案
根据《关于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委办〔2018〕48号)、《青浦区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实施意见(2018-2022年)》(青府发〔2019〕8号)和《青浦区农村生活困难农户综合帮扶实施意见》(青农委〔2020〕12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我区2022年度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方案。
一、帮扶范围
2022年度上海市农村综合帮扶公共管理平台建档立卡农户。
二、帮扶内容
(一)助老帮扶
对农村生活困难农户中享受城乡居民保障待遇的退休人员,经农户申请,给予养老金补贴。农户中符合退休年龄(满60周岁)的每人最多可享受2022年度12个月的养老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15元,2022年已享受青西三镇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该项补贴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就高享受)。
(二)助学帮扶
对农村生活困难农户中2022年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申请2022年度农村生活困难农户时已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除外),经农户申请,发放每名3000元的助学补贴。
(三)政策性保险帮扶
为减轻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在医疗费用支出、突发事件导致的经济损失等方面的家庭经济压力,改善其因病、因残、因灾等致贫或返贫的问题,经与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定保险方案,购买政策性综合保险,为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在人身意外、重大疾病、“菜篮子”物价补贴等多方面提供保障。保险费每人500元,保险期限一年。
(四)就业帮扶
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家庭中在劳动年龄段(在校学生除外)的人员实现非农就业的,经农户申请,符合非农就业条件的农户每人最多可享受2022年度12个月的就业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2022年已享受现行就业补贴政策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
(五)助残帮扶
为缓解农村残疾人生产、生活压力,经农户申请,对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家庭中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发放每人2000元的困难帮扶补贴。
(六)综合托底保障帮扶
为提升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对本轮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获得感,向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家庭一次性发放800元/户的生活补助。
三、资金保障
91个经济相对薄弱村的农村生活困难农户资金全部由区级生活困难农户帮扶专项资金负担;青西三镇和白鹤镇非经济相对薄弱村的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资金由区、镇财政各半负担;其他街镇的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资金由街镇、村共同负担。
四、操作流程
(一)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名单确认
涉农村(居)根据2022年上海市农村综合帮扶公共管理平台已认定的农村生活困难农户信息进行整理,剔除因去世等原因减少的人员外,形成年度帮扶名单。(2023年2月20日之前完成)
(二)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名单上报
政策性保险帮扶和综合托底保障帮扶由涉农村(居)按照形成的年度帮扶名单经街镇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各镇(街道)经发(社发)中心。(2023年2月底之前完成)
助老、助学、就业、助残帮扶名单,根据农户申请,由涉农村(居)审核确认后形成帮扶名单,经街镇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各镇(街道)经发(社发)中心。(2023年2月底之前完成)
(三)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各类帮扶资金需求统计
各镇(街道)经发(社发)中心根据村居上报的帮扶名单统计各级帮扶资金需求。
(四)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资金申请
1.区级生活困难农户帮扶专项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委根据街镇上报的资金需求,向区级帮扶公司(上海青浦拓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出资金拨付通知。
2.区、镇财政各半负担的帮扶资金,由镇经发中心统一向本级财政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其中区财政负担部分由区农业农村委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区财政通过区对镇财力结算下达。
3.街镇、村共同负担的帮扶资金,镇、村负担比例由各镇自行确定,帮扶资金由各镇经发中心统一向本级财政提出资金拨付申请;涉及街道的由区财政负担50%,列入街道部门预算。
(五)帮扶措施落实
1.政策性保险购买:91个经济相对薄弱村农村生活困难农户由区级帮扶公司(上海青浦拓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购买,其他涉农村(居)农村生活困难农户由街镇统一购买。
2.其他帮扶措施资金发放:资金统一拨付至涉农村(居)后,由涉农村(居)及时发放给农村生活困难农户。综合托底保障和其他各项帮扶资金发放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
镇(街道)经发(社发)中心做好帮扶资金跟踪落实工作。
(六)帮扶措施信息入库
各街镇根据帮扶资金落实情况,由镇(街道)经发(社发)中心收集汇总各类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名单,报区农业农村委统一形成2022年度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记录。
五、责任追究
帮扶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骗取、套取和挤占挪用帮扶专项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本方案规定行为的,应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解释权
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青浦区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名单梳理确认表
2.生活困难农户家庭人员帮扶补贴申请表
3.2022年度青浦区镇(街道)村(居)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名单汇总表
4.青浦区镇(街道)2022年度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资金需求表
5.青浦区镇(街道)2022年度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措施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