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审计局关于印发《青浦区审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QC1201000-2017-003
主动公开
青审字〔2017〕9号
青浦区审计局
2017.03.28
各科室:
现将《青浦区审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浦区审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附件:
青浦区审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根据《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沪审法〔2017〕22号)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青府发〔2016〕105 号),为进一步推进青浦区审计局依法行政,结合本区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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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青浦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推进依法审计实践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审计法制制度,坚持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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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关于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围绕青浦区审计局 “十三五”时期审计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全面深入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工作,把审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机关建设与创新机关、廉洁机关、服务性机关建设相结合,到2020年基本达到依法审计体系完备,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审计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审计职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依法审计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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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法全面履行审计机关职能
1.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加强对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宏观调控部署以及本市和本区相关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对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开展跟踪审计,促进推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政策落实、风险防范。在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工作。
2.大力推进审计信息依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审计信息依法公开工作,强化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畅通公开渠道。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审计处罚等信息发布,着力推进审计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共用,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使审计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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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3.加强审计制度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制订、修改情况,开展青浦区实行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健全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管理、考核办法和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的办法,加强青浦区内审工作指导以及进一步完善青浦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审计业务管理制度。
4.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审计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备案、公开发布工作,提高审计制度建设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管理。
5.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制度。根据国家、本市、本区和审计署、市审计局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况,以及上位法制订、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开展清理工作。根据市审计局和区政府等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及时完成各项专项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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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6.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构建依法决策机制。以科学、民主、合法为原则,严格按照审计法定权限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深入开展调研、充分研究论证。按照法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7.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要求,落实审计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计机关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8.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审计项目安排、重要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和审计处理处罚、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对外合同的签署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促进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行为。
9.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审计机关各类议事规则的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经审计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由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谈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10.严格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审计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健全并严格实施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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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完善审计执法程序。规范审计执法程序和具体操作流程,推进审计执法的过程记录,健全和落实审计现场管理、调查取证等制度,确保审计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严格执行审计结果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出具审计结果。
12.提高审计执法效能。加强审计执法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审计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综合分析运用。科学合理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加大重点领域审计力度。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协调会商、疑点线索移送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行政协助工作。
13.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审计业务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审计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审计执法活动的干预,着力落实投诉举报等制度。
14.健全审计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以“职业道德检查月”活动为载体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15.加强审计执法保障。形成审计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制或工作的定期清理退出机制,加强审计与其他主管部门等的联合发文的合法性审查,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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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6.健全审计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根据全区统一部署,推进审计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审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审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法律法规新增授权或调减的审计权力,及时进行梳理,按规定程序登记备案,对清单进行调整。健全行政权力内部流程控制制度,形成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审计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
1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机关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涉及审计机关的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对审计机关的监督。
18.加强对审计机关内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等廉政工作纪律,增强纪律约束。
19.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审计行为。发挥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做好对涉及审计工作的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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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案件审查等程序,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提高复议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
21.积极应对行政诉讼。规范审计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规定,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工作。
2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能够依照法定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开通网上受理信访渠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按照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要求,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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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3.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4.加强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务员学法活动,引导全体审计人员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25.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教育实效。要积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审计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等环节,向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将执法过程与普法过程有机结合,促使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6.加强党对依法审计的领导。青浦区审计局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依法审计的各项任务。每年结合工作实际,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7.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局党组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坚决查处执法违法、违法用权等行为,通报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和依法审计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工作步骤和相关要求
按照《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青浦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工作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19年底结束。具体分为以下3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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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准备发动阶段(2016
年下半年)
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要求落到审计工作的各个方面。根据《纲要》、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审计局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3月31日前报上海市审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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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7
年至2019
年上半年)
依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制订工作计划,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做到突出重点、措施有效,确保实施方案的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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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检查验收阶段(2019
年下半年)
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总结五年贯彻落实情况,自觉接受上级机关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