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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2016-2018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发展计划

QC1201000-2016-003

主动公开

青审字〔2016〕9号

青浦区审计局

2016.03.21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都明确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刚性要求。为促进中央和本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更好地发挥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服务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中的建设性作用,实现资源环境审计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全覆盖,现根据《上海市审计机关2016-2018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三年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科学的审计理念和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将生态文明理念更好地融入到审计工作中,围绕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积极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深化“四个结合”,构建“1+4”工作新格局,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推进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审计在防范资源环境风险、保障资源环境安全、促进落实节约资源和落实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中的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是认真落实《上海市审计条例》、国家审计署有关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审计局《2016-2018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发展计划》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积极完成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促进相关资源环境政策的落地,充分发挥资源环境审计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根据资源环境审计专业性强、审计业务类型相对独立的特点,组织实施独立型资源环境审计或审计调查。同时,进一步推进结合型资源环境审计,将资源环境审计更好地融入到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企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专业审计中,构建“1+4”工作新格局。
三是按照中央两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在市局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下,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积累经验,保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深入推进。
四是不断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资源环境审计整体工作格局。努力提升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提高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质量和成效,为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夯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独立型资源环境审计
1.土地资源审计
以促进落实中央、市、区土地管理政策规定,提高本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为目标,加强土地资源审计。
(1)开展本区土地整理复垦、减量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改委等三部门关于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沪府办[2008]5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补充意见》(沪府发[2012]54号),要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审计。2016年,组织开展本区土地整理复垦、减量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土地整理和减量化政策的落实情况、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后续管理情况、项目的环境绩效情况等。
2.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审计
以促进构建良好城市生态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推动林绿一体化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为目标,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审计。
(2)开展青东农场专项整治跟踪审计。2015年,青浦青东农场和练塘镇被确定为全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2016年,组织开展青东农场环境综合整治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程序、资金使用管理、项目推进及其效果、长效机制的建立等方面的情况,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同时,结合市、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三年内适时安排相关重点地块项目的审计。
(3)开展青西郊野公园跟踪审计。青西郊野公园属于本市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按计划于2017年建成并对市民开放。2016年,组织开展青西郊野公园建设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规划管理、招投标管理、动拆迁资金的使用管理、土地减量化政策及其他土地管理政策的执行等事项,促进加强管理,为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3.水资源和水环境审计
以促进落实国家和本市、本区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政策、制度和规定,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审计。
(4)适时开展水环境治理和保护专项审计调查。2015-2017年,本区提出加强金泽水源湖建设,推进截污纳管及淀山湖新城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华新污水厂三期(1.7万吨/天)扩建、练塘污水厂三期(0.6万吨/天,一级A)扩建工程,推进46条重点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等。结合具体情况,三年内适时组织开展水环境治理和保护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饮用水安全、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河道综合整治等水环境保护工程推进情况、相关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运营效果等。
4.大气环境审计
以促进落实清洁空气计划、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开展大气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督促相关大气环境治理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5)适时开展大气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2015-2017年,本区在全区范围内对燃煤、燃重油等高污染燃料锅炉和窑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汽车涂装、船舶涂装、涂料生产、印刷等行业VOCs废气达标进行综合治理,同时对流动源污染、扬尘污染等进行防治。结合实际,三年内适时组织开展大气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新能源车推广、机动车污染控制、扬尘污染防治、生活面源污染治理等大气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相关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运营效果等。
5.固体废弃物处置审计
以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和资源综合利用,提升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能力,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利用为目标,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审计。
(6)适时开展固体废弃物处置审计。2015-2017年,本区将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将完成与松江合建的上海天马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综合利用中心(2000吨/日)项目并投入试运行。2015年底,完成西虹桥地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 2016年底,完成青西地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三年内适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审计,重点关注固体废弃物处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固体废弃物处置分类、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
6.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审计
以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化绿色农业发展,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强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审计。
(7)开展财政性涉农补贴政策执行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调优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2016年,在组织开展财政性涉农补贴政策执行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中,结合本区提出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目标,加强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关注化肥、农药减施、节水节肥情况,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推进秸秆禁烧、推广秸秆还田情况,促进涉农补贴政策贯彻落实,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
(8)适时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及村庄改造项目的绩效审计调查。2015-2017年,我区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全区每年完成10个村庄4000户农户改造,三年完成5000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工程,到2017年,创建1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根据工作具体情况,三年内适时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及村庄改造项目的绩效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工程规划和建设的管理情况、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工程的绩效情况、项目对环境的改善情况等。
7.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以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9)试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6年,上海市审计局安排在青浦、浦东两个区试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根据部署安排,我局将选择1个街镇试点组织开展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审计工作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生态红线考核指标、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的征收、管理和分配使用情况,相关重大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生态保护预警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以及任职期间对严重毁损自然资源和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情况。根据领导干部任期和职责权限,对其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进行审计评价,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推动强化责任追究。
2017年,扩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范围。2018年,总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经验,根据市局工作统一部署,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二)切实抓好“四个结合”
1. 抓好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与资源环境审计的结合。要在坚持以公共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为基础上,关注本区及相关部门制定、执行资源环保政策制度,以及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资源环保财政资金的情况,揭露其资源环保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和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不合规、不真实、效益低下或损失浪费等问题。以促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为出发点,结合本级财政审计具体情况,开展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审计。
2. 抓好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与资源环境审计的结合。重点关注本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规划布局、环境影响评价、立项审批等环节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源环保产业政策,对资源环境的影响,以及防治措施的合法性、效益性等,揭露其违反国家投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等问题。
3. 抓好企业审计与资源环境审计的结合。重点关注本区相关企业遵守国家资源环保政策法规情况和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落实和节能减排任务及目标完成情况、相关企业燃煤污染控制、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污染防治、推进清洁生产、技能技术改造等有关情况、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的情况以及相关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
4. 抓好经济责任审计与资源环境审计的结合。加强领导干部(人员)履行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指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情况、节能减排内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情况、节能减排相关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大气环境保护的职责、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情况以及资源环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等,揭露其决策失误、履责不当和管理不力造成的资源环境问题。
四、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资源环境审计工作。
进一步健全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机制,调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从组织形式上保障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逐步建立与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和数据共享长效机制,掌握土地审批和出让、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等资源环境信息系统数据,综合分析运用,提高工作效率。
(二)进一步加强工作管理,提升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成效。
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计划管理。加强工作调研,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形成工作要点,明确独立型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和结合性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关注内容。加强审计项目过程管理,促进落实资源环境审计事项。加强审计结果综合分析,注重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总结。各科室每年11月底前向绩效科报送资源环境总结,汇总分析、总结积累经验。
(三)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提升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能力。
积极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各类资源环境审计业务培训。加强审计机关之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交流,学习先进资源环境审计经验。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讲座,提升资源环境相关专业知识。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理论研究,指导工作实践。
(四)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升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效率。
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和大数据审计理念,创新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方法,加强对资源环境业务数据的综合分析,提升审计效率效能。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借助外部力量,在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资源环境审计工作领域,聘请专家参与审计工作,提高资源环境审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