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4月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的通报
QC1201000-2016-009
主动公开
青审字〔2016〕22号
青浦区审计局
2016.06.09
各科、室:
根据局工作部署及科室计划安排,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季度未完成任务情况
一季度明确的工作任务共有62项,已完成任务60项,未完成任务2项:
一是绩效科、经贸科、固投科、经责科等4个科室信息工作未完成。
二是未召开委托中介机构会议。
同时,2015年3个经责项目至今未完成。
二、二季度工作任务
二季度明确的工作任务共有9大类39项,其中区政府督办的工作任务有:
一是开展3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二是完成4个专项审计调查和本级财政预算审计。
三是完成3个政府投资重大实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四是完成 2015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
五是确定2016 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
六是实施审计整改清单式管理。
七是按照时间节点,公开审计结果。
应该在4月份完成的区政府督办工作主要有:
一是修订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方案。
二是形成上年度经济责任综合报告。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公开审计计划。
三、4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4月份工作主要涉及7大类18项,细化为77项,其中: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有71项,局领导对来文批办主要工作任务有6项,已完成任务70项,完成率91%。未完成任务7项。
未完成工作情况:
一是审计项目。淀山湖新城公司、金泽镇经济责任审计应该在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而至今未完成,西虹桥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应该在2015年11月24日前完成而至今未完成。
二是其他工作。固投科应该在3月份召开中介机构会议而未召开;经责科应该在4月份修改完成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形成上年度经济责任综合报告而未完成;财政科、经贸科、经责科、内审科应该完成4月份信息工作而未完成。
四、未完成工作原因
一是2015年3个经责项目在过程中缺乏沟通和汇报,在抓推进、抓落实上有差距,在项目控制上不到位,影响全局工作进度。
二是存在等、靠、要的思想,部分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
三是岗位责任有所缺失,工作虽然在做,但总是做得不到位。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抓紧完成2015年3个经责项目,这3个项目已经严重影响到全局审计工作开展,项目主审、审计组长要强化岗位职责、担当意识,强化时间倒拍意识,切实推进完成。
二是固投科要及早在月内召开中介机构会议。
三是经责科要抓紧修订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同时对经责综合报告,要先准备起来,月内形成报告初稿,待3个未完成经责项目完成后再充实进去。
四是进一步重视信息工作,在一季度通报后,大部分科室都能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如一季度未完成的固投科、绩效科,都能制定计划,把信息工作落实到科室每个人,并完成了信息工作。希望未完成的科室要向他们学习,并充分结合科室自身特点,大力挖掘信息点,同时明确推进措施、推进节点等,确保信息工作按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