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审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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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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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
2019.06.26
2019年,青浦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14号)、《2019 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9〕7 号)及《2019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青府办发〔2019〕21 号),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政务公开基础和平台建设,推动审计工作更加透明高效。
一、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
(一)规范公文发布。坚持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按照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文书送交区档案局备案工作。推进上级及本区相关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开,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使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积极做好舆情跟踪分析应对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深入推进审计公开。继续推进审计机关公开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开审计整改结果。做好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的公开。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竣工决算审计等单项审计结果的公告。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区财政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年度财政资金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以及项目经费情况、项目绩效目标等信息公开,并报送“上海青浦”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四)做好机构改革后职能及机构设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机构改革后区审计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设置以及调整后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五)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度。对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等重点工作,通过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的科学性。
二、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
(一)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确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线提交等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的畅通,加强便民指引,方便群众申请。
(二)进一步规范答复行为。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途径,努力减少和避免后续争议。
(三)进一步理顺协商机制。积极加强各科室之间的配合和沟通,研究讨论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困惑,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三、持续强化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成效。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寻找薄弱环节,查摆工作差距,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职能科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市审计局和区政务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和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保密审查,落实保密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强化风险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