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审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调研的实施方案

QC1201000-2017-017

主动公开

青审字〔2017〕35号

青浦区审计局

2017.09.01

 

各科室: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于明确全年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审计局提出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对组织开展2018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调研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央两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精神,按照我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研究如何进一步把握审计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当前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合理确定2018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全面服务改革、发展、法治、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调研目标

通过各种形式的调研,摸清和掌握本区2017年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了解掌握本区2017年政府重点工作情况、本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资源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计划推进情况以及政府投资项目总体运行管理情况,了解市审计局2018年同步审计要求,确定2018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以突出重点资金、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审计,促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最大的审计效能。

三、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和调研组,领导小组由张国兴任组长,赖伟春、章福生、汪畅任副组长;调研组由汪畅负责牵头,由综合法规科牵头组织,以局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负责具体实施。

四、调研工作安排

(一)调研内容

1.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

2.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3.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包括跟踪审计项目计划)

4.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

(二)调研分工

1.综合法规科负责依照轮审计划库,对2013年至2017年五年审计滚动计划中各部门和单位进行梳理,初步列出2018年符合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部门和单位。

收集国家、市级层面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收集区政府近三年来出台的政策规定,梳理出2018年审计应重点关注的政策及其贯彻落实情况。同时对近三年来全市审计系统参加市局优秀项目评比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进行梳理,提供给各科室。

根据调研情况,负责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2.财政审计科负责了解掌握2017年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单位,重点了解掌握财政政策贯彻执行、财政支出结构、财政管理改革等情况。

根据调研情况,负责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3.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摸清委办局、街镇和区级公司领导任职情况,按照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初步计划,确保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根据调研情况,负责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4.绩效审计科负责了解市局有关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新要求,结合《青浦区审计局2016-2018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发展计划》,梳理形成2018年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初步方向和重点。

根据调研情况,负责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5.经贸审计科了解掌握本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进度和效果,探索加强区管企业审计监督,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调研情况,负责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6.内审指导科负责了解各街镇、部分委办局内审机构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结合内审工作要求,研究内审工作指导计划,明确内审工作重点,统筹谋划好同步审计工作。

根据调研情况,负责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7.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根据各项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摸清本区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实事项目)投资规模、建设管理情况;根据调研情况,负责提出2018年政府性投资重点审计项目(包括跟踪审计项目)计划。

根据调研情况,负责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8.办公室负责了解掌握2017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了解市局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同步审计项目等情况,提供给各科室。

根据调研情况,负责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各科室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调研要重点关注与被调查事项相关的行政效能、政策效应、资金效益、管理效果、环境绩效、社会效应等方面,评估分析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实施预期效果,初步确定审计目标重点。

(三)调研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走访人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特约审计员会议,发放调查问卷,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等形式,搜集和研究相关经济信息和决策动态,共同谋划思路,科学、合理确定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

2.计划上报阶段。2017.9.12017.9.29 各科室将调研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调研成果进行初评,初评后符合要求的,由各科室报综合法规科汇总。

3.可行性分析阶段。2017.10.92017.10.20  召开第一次专题会,听取调研情况,分析计划可行性并初步商定项目范围,并一一分解到各科室。

4.深入调查研究阶段2017.10.212017.11.20  各科室根据调研计划任务分解作进一步调研,重点分析立项的可行性,对相关资料和依据作深入了解与分析,并将调研结果反馈至综合法规科,由综合法规科形成调研报告报局领导。

5.结果讨论阶段。2017.11.212017.11.30  召开第二次专题会,听取调研情况,形成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计划、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2018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调研,综合法规科要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及时跟进各科室项目调研,及时提供有关的调研选材,其他科室要充分结合科室特色工作和条线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调研,发挥好整体合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的工作姿态完成调研工作,为2018年审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