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审计局201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
QC1201000-2013-018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审计局
2013.07.12
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增强审计工作执行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本区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干部考核激励办法》,现就201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弘扬“上善至诚、海涵睿智、审慎公正、计是求真”的审计精神,紧紧围绕2013年审计工作总体要求,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考核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用科学的绩效考核引导行政资源的有效利用,充分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考核结果的导向性作用,促进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提高行政效率,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进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局各科室及全体审计干部。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考评组考核、科室互评、分管领导评定三部分组成。分值权重分别为80%、10%、10%。对各科室有突出成绩方面,予以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一)考评组考核(80%) 1、百分制考核。业务部门分为综合管理和审计业务工作两部分;综合部门主要为综合管理工作。(详见附表) 2、考评组组成成员: 朱民担任考评组组长。组员:赖伟春、杨莉炯、徐海龙、周兢、吕芳芳、孙永红、钱能、林婉婉、叶红、董博、顾伟。综合考核由赖伟春负责,业务项目考核由杨莉炯负责。 (二)科室互评(10%) 百分制互评。分别对“科室沟通、协调及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职责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等五个方面通过“好、较好、一般”三类进行打分互评,“好”为20分,较好为16分,一般为12分。(详见附表) (三)分管领导评定(10%) 百分制评定。对“科室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完成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成效”等五个方面进行百分评定,每一方面最高分值为20分。(详见附表) (四)考核加分 1、先进集体:市局条线加2分,区政府1分。 2、综合类专报、综合类报告批示加0.5分。专题分析审计署录用加2分;市局录用加0.5分;市局推荐加0.2分。 3、信息被审计署、市政府录用,综合类有1篇加2分,动态类有1篇加1分。 4、AO审计专家经验及应用实例被市局推荐上报审计署,加0.5分;被审计署评为优秀实例,加2分。 5、市局优质项目评比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6、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局采纳,有1条加1分。 四、考核程序 (一)考评组做好日常考核及随机抽查工作,对照考核内容,做好日常考核记录与随机抽查记录。 (二)考评组对审计业务工作进行2次集中考评,分别为年中考评及年末考评。年中考评以上半年完成的审计项目为主要内容,年末考评以全年完成的审计项目为主要内容,考评结果进行书面通报。 (三)分管领导评定和科室互评工作于12月20日前完成,并将考评情况报局考评组。 (四)考评组于年底前召开会议,汇总考评组考评、科室互评以及分管领导评定情况,并将最终考评结果报局领导班子。 (五)局领导班子于次年1月中旬召开考评会议,结合综合评定情况,对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进行最终审定,结果予以通报,并按照考核激励办法进行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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