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杨莉炯等8位同志试用期已满,予以聘任,任职时间自20112月起算,具体如下:

    杨莉炯同志聘任为财政金融审计科科长;

陈洁同志聘任为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

钱珏同志聘任为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

姚真君同志聘任为综合法规科科长;

吕芳芳同志聘任为财政金融审计科副科长;

孙永红同志聘任为行政事业审计科副科长;

钱能同志聘任为经贸审计科副科长;

林婉婉同志聘任为经济责任审计科副科长。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