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QC1001000-2004-001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审计局
2008.06.25
青浦区审计局是青浦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审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全区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向区政府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 2、对国家机关、行政事务执行机构、区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 3、对本区各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 4、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受市审计局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审计。 6、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集团、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对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以及区政府指定的其他国有企业、区属集体企业有计划地进行审计。 7、对国有资产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 8、对区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农业水利与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 9、对含有国有资产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国内联营企业和其他企业进行审计。 10、受市审计局委托,对国际组织贷款、外国政府援助项目、地方政府和国有控股企业举借外债以及担保的情况进行审计。 11、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对区属集体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12、对国有企业申报核销不实资产专项审计。 13、组织实施对经济案件的审计。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区政府提出本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区财经方针政策、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同步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国有企业申报核销不实资产专项审计。 (七)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八)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九)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受市审计局委托,组织实施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青浦区审计局下设7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重要会议的组织; 负责本局文秘、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及组织、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工资福利、社会(医疗)保险工作;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局工会工作; 负责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起草本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工作报告; 负责本局机关财务、保密、保卫、后勤工作和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的管理。 综合法规科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起草本区审计工作的法规草案和制定区域性审计规章; 提出制定和完善本区有关政策、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负责重大项目审议组织工作; 负责审核与复核本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组织本机关对财经审计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实施,组织审计执法检查; 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组织实施对审计处罚的听证;协调各业务科室审计项目执行、检查、考核和审计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法规、图书资料的管理; 负责特约审计员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科主要职责: 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对本区党政领导干部和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集体)控股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制定和充实调整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 指导镇内审的经济责任审计业务; 负责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工作; 负责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财政审计科主要职责: 负责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负责对镇、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及镇级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其他资金、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负责对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派出机构、行政事业执行机构、区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审计; 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农林水利与资源环保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负责承办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或委托的金融、保险、证券审计业务; 负责实施其他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拟定本区预算执行审计总体工作方案,草拟本区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等。 绩效审计科主要职责: 负责对财政资金使用和公共资源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实施审计; 负责实施其他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制定绩效审计制度、办法和操作规范; 负责探索和研究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等。 经贸审计科主要职责: 负责对本区国有工业、交通、直属房地产开发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 负责对本区的国有商业、粮食、物资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 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开展区属集体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镇审计部门经贸审计业务。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主要职责: 负责本区财政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开工前、概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及竣工决算审计; 负责对列入审计计划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决 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负责审计国家和区政府的建设专项基金; 负责对本区国有施工企业(单位)和国有资产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施工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指导镇审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三、青浦区审计局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4楼。 办公室电话:59729741传真:39720057网址:audit-sjj@shq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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