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农村村庄改造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20132月至5月,区审计局组织对本区2007年至2012年农村村庄改造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本次审计调查涉及区农委、区财政局、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白鹤镇、华新镇;召开了15次座谈会,并对改造村庄内的554名村民进行了满意度问卷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青浦区于2007年开始农村村庄改造工作。至2012年底,区发改委共立项23个村庄改造项目,涉及5个镇43个行政村17532户农户,计划投资30278.75万元。至审计调查日,实际支出25320.19万元,23个村庄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其中15个项目区财政局与建设单位已完成结算。

审计结果表明,村庄改造作为区政府重点工作,逐步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生态环境状况,基本达到“五化”效果,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村庄改造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制定相应的村庄改造实施细则,村庄改造的民主议事程序、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均未具体明确,影响村庄改造项目的规范操作和有效实施。

2.民主议事工作不够到位。22个项目涉及的40个改造村庄在实际操作中未公示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具体情况,且未征求村民意见。

3. 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9156.32万元。一是8个项目超计划投资1411.62万元,未办理报批手续;二是4个项目至审计日仍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计划投资额7744.70万元,其中最早竣工时间为20102月。

4. 长效管理资金未分级承担。应由镇政府负责的村级道路、桥梁设施等专业管护项目所需的长效管理资金实际均由村级组织承担。

5. 村庄改造效果未能长久保持。已改造的村庄中有51.22%的村庄部分白化的墙面已脱落,其中37.50%的村庄未修补;已改造的村庄中有48.78%的村庄部分改造的道路有破损,其中65%的村庄未修补。

三、审计调查建议

1.建议区农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整可行的管理办法,便于规范操作和监督管理。

2.建议区农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指导镇政府保障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做好民主议事工作。

3. 建议相关建设单位规范建设程序,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抓紧项目结算,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4. 建议区农委督促镇政府根据市文件规定的要求落实长效管理资金,保证长效管理工作的落实。

5. 建议区农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长效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推进、检查考核工作,并督促相关镇落实具体项目管护工作,巩固已经取得的改造成果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农委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积极落实整改。

1.对村庄改造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区农委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本区实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进农村村庄改造的实施意见》。

2.对民主议事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区农委已将上级部门制定的《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规则》下发至各计划改造村,要求相关改造村按照《议事规则》开展村民议事,并明确对一事一议民主管理情况进行审核。

3.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农委已要求相关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对超计划投资部分办理报批手续。目前,超计划投资的8个项目涉及的相关建设单位均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4个项目中1个项目已编制财务决算。

4.对长效管理资金未分级承担的问题,区农委于201310月制定了《青浦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并下发通知督促相关街镇按规定落实长效管理资金。

5.对村庄改造效果未能长久保持的问题,区农委制定了《青浦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考核细则》,细化了长效管理考核的内容,于2013年底进行考核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