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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水务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主动公开

青浦区审计局

2014.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区审计局对青浦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区水务局) 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水务局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3年部门预算由区水务局本部和21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区财政局批复区水务局2013年财政预算支出为18403.13万元,均为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区水务局能及时编报预算,年末预算调整按规定程序审批,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能真实地反映区水务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抽查2013年区水务局及所属16个单位,其中有11个单位人员支出超预算,超支金额为103.45万元;有4个单位公用支出超预算,超支金额为56.13万元。
(二)区水务局本部2013年水利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当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8432.18万元,实际执行5713.98万元,截至2013年底累计结余2718.2万元。
(三)将区排水管理所经营性收入与财政拨款挂钩,涉及金额409.40万元。
(四)2013年区水务局所属的区水文勘测队、区河闸管理所共收到勘察费、公共财产损失赔偿费等8.87万元未及时上缴。
(五)区水务局未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实物台账,且资产未张贴标签。
(六)经抽查,2013年区水务局及所属16个单位结算报销制度不完善,在公务接待费报销上缺少明细清单,当年共发生163笔,金额40.9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严格执行预算,基本支出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区水务局督促所属单位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各项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对水利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要求区水务局应严格执行各项预算,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对排水工作经费与收费存在挂钩的问题,要求区水务局督促区排水管理所进一步加强对排水工作经费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杜绝排水工作经费与收费挂钩;对勘察费等未及时上缴的问题,要求水务局应督促上述单位按规定执行,并将相关费用8.87万元及时上缴;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水务局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组织力量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保证账、卡、实相符;对费用结算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水务局及所属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切实加强对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完善接待费结算报销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水务局高度重视,并在系统内通报审计结果,要求各单位增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认真对照自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基本支出超预算、水利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区水务局承诺今后严格按预算执行,合理安排相关支出,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对排水工作经费与收费存在挂钩的问题,区水务局所属的排水管理所已将排水工作经费纳入当年预算;对勘察费等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区水务局所属2个单位已将勘测费和赔偿费上缴财政;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水务局已将资产登记入账,建立资产卡片、实物台账等;对费用结算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区水务局承诺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要求执行,规范费用审批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