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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太浦河原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竣工决算及饮用水源安全情况的审计结果

主动公开

青浦区审计局

2014.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4年4月至7月,青浦区审计局对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青浦自来水公司)负责建设的青浦太浦河原水厂扩建三期工程(以下简称原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竣工决算及饮用水源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了提高青浦中西部地区居民饮用水源水质,2009年8月,区发改委批准原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2月,区建交委批复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1147万元,资金由上海青浦投资有限公司筹措;主要建设内容:2054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以及相关设备。
该项目于2010年7月开工建设,2012年6月投入运行。
根据青浦自来水公司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完成投资10646.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及设备投资8069.06万元、待摊投资2577.47万元;项目到位资金9844.09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10626.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及设备投资8061.67万元,待摊投资2565.25万元。审计核减投资净额19.6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金额内,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效益未如期发挥,水源安全未及时保障。根据规划,该项目建成运行后,青浦中西部地区自来水原水应由太浦河原水厂集中取水,关闭其他取水口。但该项目于2012年6月建成运行后,西大盈港取水口仍在供水。经对比2012年6月至2014年3月期间两处水质指标检测值722项次,西大盈港原水水质明显劣于太浦河原水,未如期实现优质水源集约化供应的规划目标。审计期间,上述问题已整改。
(二)项目未通过环保验收,环境安全未被认可。该项目建设过程中规模发生变更,新增供水能力由批准的14万吨/天调整为24万吨/天。项目自2012年6月建成运行至今已2年多,还未通过环保验收。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该项目基坑围护专业分包工程未经公开招标,涉及金额650万元。二是该项目开关站及河道围堰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未按规定签订,涉及金额400万元。三是单项工程超概算未经审批,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准确,涉及金额1645.6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项目建成后未能如期实现原水集约化供应问题,要求青浦自来水公司加强项目目标管理,及时保障居民饮用水水源安全。对项目未经环保验收已投入使用问题,要求青浦自来水公司抓紧评估项目运行的环境安全影响,及时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工作。对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问题,要求青浦自来水公司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青浦自来水公司积极落实整改。对项目建成后未能如期实现原水集约化供应问题,青浦自来水公司已关闭西大盈港取水口,青浦中西部地区自来水全部由太浦河原水厂集中供水;对项目未经环保验收已投入使用问题,青浦自来水公司已完成环评公示工作,正在编制环评文本,待市环保局审核通过后申请环评验收对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青浦自来水公司承诺今后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公开招标;按文件规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严格执行概算,及时报批概算调整,按审计结果结算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