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无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审计局
2014.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区审计局对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绿化市容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青浦区绿化管理所(以下简称绿化所)、青浦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受理监督中心(以下简称网格化中心)、青浦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环卫所)、上海曲水园(以下简称曲水园)等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绿化市容局为区一级预算主管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由区绿化市容局本部和四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批复区绿化市容局2013年度财政预算支出为
10786.95万元(其中本级4069.6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8638.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800万元,其他收入348.6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绿化市容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3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执行基本合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绿化市容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及所属单位编制2013年度预算时,未将上年结余1410.22万元纳入当年预算编制管理。
2.区绿化市容局及所属单位存量资金较多,年末结余结转2038.66万元(当年结余628.44万元),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3.2013年区绿化市容局及所属单位部分专项资金未能专款专用,涉及金额20.85万元。
4.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存在应收未收现象,根据各街镇上报数据,2013年度按协议价尚有211.49万元未收取到位;截至审计日,个别作业单位尚有218.1万元生活垃圾收费未上缴至收费中心专户。
5. 所属单位出租出借房屋、绿化设备等资产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和区财政局批准。
6.2013年底,所属单位账面未反映出租给晟浦公司使用的盈港路478-480号门面和城北大桥南堍房屋,造成账实不符。
7. 区绿化市容局及所属单位未办理资产调拨、报废手续,涉及金额419.53万元。
8. 区绿化市容局及所属单位公务接待费审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无相应的费用结算清单,涉及金额42.4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
历年结余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规定,按规定将历年结余部分纳入当年预算统一管理;对资金结余较大问题,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细化程度;对部分专项资金未能专款专用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对单位生活垃圾收费未按规定收缴问题,要求加大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力度,将未按规定收缴资金足额上缴至中心专户;对资产出租未经审批问题,要求对出借资产事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要求及时登记入账;对未办理资产调拨、报废手续问题,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及时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并完善资产领用调拨手续,对待报废资产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公务接待费审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规定,规范支出的真实性、时效性,杜绝违规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历年结余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问题,承诺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保证单位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严肃性;对资金结余较大问题,已使用和上缴结余资金1992.80万元;对部分专项资金未能专款专用问题,承诺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对单位生活垃圾收费未按规定收缴问题,正在制订单位生活垃圾征收及清运处理的方案,按协议价未能收取的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因企业倒闭或搬迁等原因仍未到位,垃圾收费已实行专户管理,但未上缴至专户的资金经多次催缴仍未整改;对资产出租未经审批问题,与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商议后作处理;对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正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未办理资产调拨、报废手续问题,已与各街镇协商办理过户手续并报有关部门办理,对闲置的24.54万元已按程序报废资产16.30万元,并全面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和登记核对工作,明确相关科室及基层单位重新清查、登记固定资产;对结算报销制度不完善问题,承诺严格执行规定,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历年结余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问题,承诺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保证单位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严肃性;对资金结余较大问题,已使用和上缴结余资金1992.80万元;对部分专项资金未能专款专用问题,承诺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对单位生活垃圾收费未按规定收缴问题,正在制订单位生活垃圾征收及清运处理的方案,按协议价未能收取的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因企业倒闭或搬迁等原因仍未到位,垃圾收费已实行专户管理,但未上缴至专户的资金经多次催缴仍未整改;对资产出租未经审批问题,与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商议后作处理;对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正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未办理资产调拨、报废手续问题,已与各街镇协商办理过户手续并报有关部门办理,对闲置的24.54万元已按程序报废资产16.30万元,并全面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和登记核对工作,明确相关科室及基层单位重新清查、登记固定资产;对结算报销制度不完善问题,承诺严格执行规定,规范财务收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