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本区绿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主动公开

青浦区审计局

2015.1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5年4月至7月,区审计局对2013年至2014年本区绿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共调查了青浦区财政局、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及下属青浦区绿化管理所等3个部门和单位,延伸调查了9个街镇。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截至2014年底,全区绿地面积3485.01公顷,其中:公共绿地624.29公顷;行道树26969株。两年全区各类绿化项目建设完成105.36公顷,合计建设资金 27642.06万元;两年各级财政投入养护资金等13178.11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级政府重视绿化项目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职能部门能围绕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开展工作,本区的绿化环境和面貌得到了改善。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绿化建设方面。一是2013年立体绿化项目未完成本区第五轮环保行动计划,完成率为38.89%。二是有8个屋顶绿化建设项目屋面荷载均未经具备验算资质的单位进行复验,存在安全隐患。三是部分镇级绿化养护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7个镇、资金4722.18万元。
(二)绿化养护方面。一是对擅自占绿、临时占绿的执法和监督力度不够到位,涉及面积11.79公顷、行道树243株。二是养护管理不到位,城区4家养护单位的养护作业计划不够细化,有的养护内容未按作业计划进行操作,存在行道树形态差、草坪严重斑秃、适季花卉补植不及时、种植密度和规格偏小等现象。三是区级绿地养护标准、费用制定不够科学,养护综合定额明显低于行业标准,养护内容不够完整。
(三)综合管理方面。委托中介对绿化养护考核的成果未充分利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未得到及时整改,考核结果未与养护费用拨付直接挂钩,也未对养护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建议本区的绿化规划编制要和城市总体规划相匹配,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优化绿地布局,提高服务半径,增强绿地规划的强制性和可实施性,加大城市绿化资金的投入和建设力度。
(二)建议要充分发挥区绿化管理委员会的统筹和协调作用,形成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建立稳定的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之间的综合合力。
(三)建议区绿容局要切实按照制度规定加强对绿化养护项目、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考核成果,建立养护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将考核结果和核拨资金相挂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绿容局等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完善政策制度,积极整改。
(一)对绿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区绿容局表示将落实专项资金用于立体绿化建设;已委托专业机构对已建屋顶绿化建筑屋面荷载进行测试,并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表示将推进相关镇实施绿化养护作业市场化。
(二)对绿化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区绿容局以告知单的形式要求街镇对占绿问题进行整改,并表示加强与区城管执法局的对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但尚无整改结果;对养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绿化所已开展日常绿化养护作业考核、检查,实行区绿化所旬查、第三方机构月报、市协会专家组季考的三级督查制度,推行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差别化”管理;承诺进一步细化区级绿地养护标准,促进提升养护质量。
(三)对综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区绿化所进一步完善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将养护质量和养护作业问题整改情况列为考核重点,将综合利用中介机构考核成果,与养护资金拨付、年末综合评定相挂钩,建立绩效挂钩、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