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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主动公开

青浦区审计局

2014.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4年2月至7月,区审计局对本区2013年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共调查了区财政局、区经委、区科委、区发改委、张江高新青浦园区等5个部门和单位,延伸调查了11个街镇3个开发区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及部分享受项目补贴的企业。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本区2013年财政实际到位产业扶持资金 34647.34万元,扶持支出25440.40万元,共涉及1280个项目。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政府高度重视产业扶持工作,成立了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修订了相关产业扶持制度,建立了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整合了产业扶持资金,壮大了一批骨干企业,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制定和执行不够到位。一是本区尚在执行2004年制定的《青浦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部分内容已滞后,未能及时修订完善;《张江高新青浦园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已超过有效期仍在使用。二是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对161家区级高新研发中心、技术创新及争创企业开展检查评估、绩效考核及复审等后续跟踪管理工作。三是11个街镇和3个开发区配套资金未到位,涉及金额8613.04万元,到位率仅为15.72%。
(二)资金管理不够到位。一是职能部门未建立产业扶持资金台账,且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信息不对称,造成无法完整反映年度扶持资金收支与结余结转情况。二是职能部门未将动用的历年结余资金下达到部门预算,造成与预算单位之间账账不符,涉及金额3161.52万元。
(三)项目补贴审核不够严格。一是职能部门在核拨依据不足的情况下,下拨1家企业2011年至2013年中介补助资金315.15万元,且资金使用不符合文件规定。二是职能部门在5家企业提供投资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核拨两化融合扶持项目补贴110万元。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修订或完善产业扶持政策,细化实施操作细则;加强示范和争创企业及研发中心的后续管理与考核工作,建立相关档案,形成淘汰机制;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确保配套资金及时、真实、足额到位。
(二)建议区财政局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建立扶持资金台账,确保完整反映年度产业扶持资金情况;规范预算编制,并加强部门间沟通衔接,确保账账相符。
(三)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审核,规范资金的核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补贴资料的审核,确保项目审核的严肃性。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区经委、区科委、区发改委、张江高新青浦园区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完善政策制度,积极整改。
(一)对政策制定和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区科委和张江高新青浦园区已修订相应新制度,正在征求意见中;区科委承诺按相关制度开展后续跟踪管理工作;区科委、区经委承诺今后加强与街镇沟通,督促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二)对资金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表示将细化产业资金报表编制,全面反映年度产业资金管理情况,用信息化手段构建统一的产业扶持资金支付管理平台;区财政局已将产业扶持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按项目管辖将预算资金下达至相关职能单位。
(三)对项目补贴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区财政局表示将规范资金审核拨付,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项目审核认定,指导受扶持企业规范使用扶持资金;提供投资依据不充分的5家企业已补齐发票和相关资料,区科委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审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