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分配和运营情况的跟踪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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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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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
2015.1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青浦区审计局对本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和运营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本次审计重点调查了8个单位,延伸调查了17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融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企业、64户家庭,并对4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开工情况、12个项目的基本建成情况、3个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经对本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和运营等情况跟踪审计,本区实际完成市级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4765套、基本建成任务8219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49户;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140户10692人;当年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59790.32万元,支出18639.75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职能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发现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不够严格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土地补偿费用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缴入地方国库,共计29120.40万元。
(二) 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不够规范。廉租房产权未能按要求及时归并到公共租赁公司,涉及113套廉租住房。
三、审计建议
(一)建议应及时将土地补偿费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建议应及时将已筹措的存量廉租住房产权归并到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审计反映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整改。
(一) 区土地储备中心于2015年2月25日将土地补偿费29120.40万元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015年9月28日经财政局批准财政部无偿调拨保障房资产,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划拨给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